top of page

Acerca de

45847.jpg

遊民的報導

The Full Story

2015年1月20日,台灣各個電視台新聞出現了一則與遊民相關的新聞:「二名少年拿安全帽毆打73歲老遊民並錄影PO上網路」。第一天的新聞報導,播出二段驚悚暴力畫面。第一段畫面,二名少年持球棒及酒瓶,猛烈毆打在中和四號公園內睡覺的一名老遊民,老遊民發出「哎喲!哎喲!」的哀嚎聲,短短幾秒鐘,球棒被打斷,玻璃瓶破碎聲響不絕於耳。第二段畫面依然是二名少年攻擊老遊民的現場實況,老遊民驚恐叫喊「不要過來啊!」二名少年一邊狂笑、一邊攻擊老遊民,隨後鏡頭出現其中一名少年手上濺血,並對著鏡頭說:「我手上有血耶!他的血噴到我手上了!哈哈!」。這則電視新聞播出後,引起社會高度關注,平面媒體也以大篇幅進行報導。事發第二天,電視媒體依然關切後續發展,並報導了許多網民極為憤慨,正在進行「肉搜」二名惡少身份。毆打事件發生後第三天,警方逮捕二名涉案少年,並且也找到被毆打的老遊民,在警方的記者會中,這名老遊民成為媒體鏡頭下的男主角。老遊民說,他不會對二名少年提告,醫葯費只要二名少年賠他300元就好。而被捕少年,態度輕蔑的說:「我只是大聲一點而已!」少年母親則在鏡頭前痛哭失聲說:「我會向被害人下跪道歉!」到了第四天,電視媒體已不再報導該案,被毆打的老遊民是否獲得良好安置,或者他仍是夜宿在公園內?他為何無家可歸?被捕二名少年獲得交保或送進少年看守所?他們是否會接受心理輔導?自此沒有媒體聞問。

 

2015年9月8日東森財經新聞台出現一則與遊民相關的新聞,標題是:「這是我們住的台灣!台灣最年輕街友僅19歲」。這則將近2分鐘的新聞報導內容中,提到了三種不同的遊民樣態,包括:「60歲電子加工廠老闆變遊民」、「有台大學歷的遊民」及「求職不順、睡地下道的女遊民」。但新聞標題所寫的「19歲最年輕遊民」,在整則新聞內容中僅有一句話提到:「目前收容遊民最年輕的是19歲」,實際上電視台並未找到該名19歲遊民,亦未針對這個議題進行追蹤採訪。整體而言,這則新聞主軸並不是在探討「遊民年輕化」問題,而是在問「為何台灣近年遊民人數增加如此之快?」但電視新聞用的標題卻是「台灣最年輕街友僅19歲」,而不是與新聞內容相符的「台灣遊民年增200人」,其用意何在?無獨有偶,同年10月8日,三立新聞台晚間新聞也出現一則與遊民相關新聞,它的標題是:「5歲街友流浪 驚!小身體住22歲大人」。新聞前半段,敘述一名5歲小朋友天天到圖書館報到,讓人以為這名小朋友真的失去家長照顧,只能到處流浪,以圖書館為家。但新聞到了後半段,才揭曉這名「小朋友」已經22歲。如此說來,這則新聞跟遊民其實並沒有任何關係,「小朋友」實際上也不是無家可歸,那麼新聞為何不直接說明:「22歲腦性麻痺患者在圖書館遊蕩」,而要把標題寫成:「5歲街友流浪」,並在新聞前半段敘述中,讓觀眾誤以為我們的社會真的出現了5歲遊民?電視新聞硬要把腦性麻痺患者與遊民扯上關係,到底為什麼?

 

以上述「19歲最年輕遊民」這則新聞為例,如果媒體能找到這位遊民,那麼它涉及的領域包括:( 1 ). 家庭問題:這個年輕人可能來自破碎家庭?他的父母知道他成為遊民嗎?  ( 2 ). 教育問題:他是中輟生? ( 3 ). 社會問題:如果他已離開學校,為何沒有進入職場?是否因為求職失敗經驗,或曾在職場中遭受歧視?他為何沒有參加職訓?社會局是否介入輔導?而「5歲流浪街友」這則新聞雖然悚人聽聞,但實際上如果真有5歲小遊民,失去家庭照護,他根本無法在街頭存活。電視新聞刻意把「22歲腦性麻痺患者」寫成「5歲流浪街友」,可能有其特定意圖與目的。因此,從上述三則電視新聞呈現的遊民樣態,我們可以發現幾個特點:單點式、去脈絡化、標題悚動但未必是事實、放大遊民年輕化問題、突顯「不正常遊民」等。如果我們留意台灣電視新聞的遊民相關報導,可能會注意到,遊民大多出現在社會新聞中,他們身份不是受害者就是加害者;另外,遊民也會常會和某些名人連結在一起,這些現象似乎不分電子媒體或平面媒體。戴瑜慧、郭盈靖 ( 2012 ) 延伸 Kendall ( 2005 ) 及 Tipple & Speak ( 2009 ) 對於遊民相關新聞的調查,發現台灣主流平面媒體報導遊民新聞類型,主要集中在「犯罪類型報導」以及「假日慈善報導」二大項,其各自呈現有關遊民新聞的樣態如下:

 

  1. 犯罪類型報導:

此類型新聞又分為二類:(1).遊民是公共空間的危險物與犯罪嫌疑人。在這樣的新聞論述中,市民被二分為「正常市民」與「不正常市民」,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對立衝突的,遊民是市民的安全威脅者。因此「正常市民」檢舉「不正常市民」(遊民),要求國家權力機關介入,驅趕不正常市民(遊民)。(2).大量集中在社會新聞案件,強調遊民是犯罪事件的主要嫌疑人,而遊民待過的地方,將成為治安死角與犯罪溫床。這類新聞報導,時有誇大不實的渲染,即使無任何犯罪事證指出遊民涉案,依舊可在標題或內文中見到遊民被突顯為犯罪者。

 

  2.假日慈善報導:​

遊民被塑造為是可悲的失敗者與可憐的等待救濟者,他們也再度被貼上「受害者」、「可憐的」、「等待救濟的」標籤,並弱化了遊民的主體性與能動性。​

戴瑜慧、郭盈靖 ( 2012 ) 認為,這些主流媒體報導,強化社會對遊民的刻

板印象,並烙上歧視的社會標籤,例如酗酒、精神病、懶惰、危險與悲慘。遊民不僅做為「資訊窮人」,更成為「汙名化商品」,被觀看、評論、嘲弄以利媒體刺激收視。還有部分政治人物與社會團體利用「汙名化商品」具有的收視效應,主動操作遊民報導,以博取媒體版面進行造勢募款。在這樣二元對立的論述下,主流媒體將遊民刻板化為對立於正常市民的不正常社會他者;而社會對不正常遊民的態度,則擺盪於敵視與同情的混雜情緒中。戴瑜慧和郭盈靖的這些觀察,呈現出台灣主流媒體在報導遊民時所呈現的特殊偏向,但仍然沒有回答,主流媒體為何要建構這樣的遊民形象?

Let’s Work Together

Get in touch so we can start working together.

  • Facebook
  • Twitter
  • LinkedIn
  • Instagram
Thanks for submitting!
bottom of page